大学教师杀害19岁女学生案二审维持死刑:坦白不足以从轻处罚(图)
安徽工程大学教师郭某牛杀害19岁女学生案有了新进展。
3月22日,被害女学生涵涵的父母收到了来自法院的判决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对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某牛死刑的判决。
判决书显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郭某牛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激情犯罪、有精神疾病等辩护意见进行了驳斥,并表示郭某牛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涵涵的母亲谢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对该判决结果感到欣慰,“正义得到了伸张,给了女儿一个交待”。
坦白不足以从轻
2019年2月,安徽工程大学大一学生涵涵在课堂上遇见了郭某牛,一位85年出生的授课老师。
该年4月初两人建立恋爱关系,彼时郭某牛仍有家室。同年6月29日,涵涵被郭某牛殴打,经调解双方分手。但此后,郭某牛继续联系涵涵,希望复合,未果。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查明,2019年8月,郭某牛从网上购买一把匕首。次月19日15时许,郭某牛携带一把匕首至安徽工程大学校园等候涵涵下课,并于16时许尾随涵涵至安徽工程大学小北门外。涵涵欲坐出租车摆脱郭某牛纠缠,见其追来,便往马路对面跑去,郭某牛追至马路绿化隔离带向涵涵的颈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共捅刺数十刀。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将自杀未遂的郭某牛控制。案发时郭某牛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某牛死刑。
郭某牛上诉称,其系激情而非故意杀人,且作案后留在现场并如实供述,应视为自首。其供述称,其买匕首的起因是为了自杀。辩护人上诉称,该案是由情感纠纷引发,郭某牛存在精神疾病既往史,原审量刑过于严苛。
出庭检察员二审当庭答辩时指出,郭某牛案发时工作、生活正常,思维连贯,意识正常,不能仅因曾被诊断为抑郁症而认定为法律上的精神病。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郭某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师,在婚姻存续期间与所教刚成年的学生发展成为情人关系,既违反婚姻忠诚义务,又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
二人交往期间,郭某牛在发生矛盾时对涵涵实施暴力,在双方明确分手后仍然纠缠不休,继而公然杀害涵涵,其道德品质败坏,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社会影响恶劣,当庭认真态度与悔罪态度表现一般,依法予以严惩。
法院称,郭某牛归案后,虽能够供述基本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但根据本案情况,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没有赢家的胜利
涵涵是家中的独生女。事发后,涵涵的父亲就再也没有去上班,而谢女士至今也仍需借助药物维持睡眠。
但对于二审的结果,谢女士称仍感到欣慰,但也不感到意外,“他并不构成从宽处罚的条件,他的行为、到案后的表现都不应得到死缓。”
“应该说这一年多的时间既有担忧也有期待”,涵涵方的代理律师樊颙表示,该判决结果达成了被害人家属的诉求,“我们走的程序都是合法的,法官在这个过程中也让老百姓深刻感受到了公平与正义”。
樊颙介绍,该死刑裁定仍需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谢女士称,一审二审期间,他们均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权利,即是希望法院能够予以重判。
于她而言,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胜利,“老年丧子的悲痛是不可能过去的,只能说慢慢习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