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澳警察的疑问?被限速的警车如何能追上穷凶极恶的罪犯?行为不端的警察又为何可以继续上岗?(图)
01警察驾车追捕罪犯竟然有速度限制?
穷凶极恶的罪犯,刺耳的警笛声,呼啸而过的追捕汽车。这一切都预示着警察正在尽力抓捕罪犯,全然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只为了抓住坏人,维护正义。然而,在西澳州正在上演着荒唐一幕。
据相关报道称,西澳大利亚州的警方在公路上追捕罪犯时,必须要遵守一个警方内部特定的速度限制。
也就是说,即使是提高速度就可以追上罪犯,但是为了遵守这个限制,追捕罪犯的警察也不得不将车速维持在限制以下。
据警方公开发表的警告通知中可以看出,在2019年到2020年这一年内的32份警告通知中至少有5份通知是在警告在追捕过程中违反该限速规定的警察叔叔。
难道说尽力抓捕罪犯不仅不会受到表彰还会受到警告吗?
对此,有关当局表示,该项限速规定是在保护民众的安全和警察的安全。
如果任由警方提高车速不仅会刺激到走投无路的罪犯,他们可能会在闹市街区肆无忌惮地加快加速,还可能会使警方误伤民众,影响当事警方的情绪等。
02这个速度到底是多少?
如果是出于上述文章所讲方面的考虑,那么该项规定是完全正当的,但是目前还有更关键的问题是这个限速的标准是什么?超过多少速度就会被判定为是超速?
以上问题的答案,我们都无从得知。
而警方的答复是,根据《信息自由法》的规定,警方是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向公众透露其打击罪犯方法或方式的具体内容的。
原因在于,一旦这些内容向公众公开,那么就意味着不仅守法的公民会知道这些信息,罪犯也会知道这些信息。
那么,这就会帮助罪犯在逃避抓捕时故意提高车速,超过该速度限制,而使得警方的抓捕活动受到极大的限制。
根据该项限速规定的内容来看,限制速度并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警方在追捕罪犯的时候是可以超过这个速度限制的。
该条件就是如果要超过正常限度行驶,那么驾驶车辆的警察必须具有“优先”驾驶资格,并且必须要驾驶与其资格相匹配的车辆。
03执法行为不端的警察
有警察为了追捕罪犯,还受害者一个正道,不顾违反规定
就有警察忘记自己的责任,放弃作为警察的信仰,做出触目惊心的不端行为!
试想一下,工作时间酗酒、故意泄露官方既机要秘密、持续虐待当事人等等,这些恶劣行为不论是在哪个岗位都会被立马解雇。
但是,如果你是西澳州的警察,
那就不会了。
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就有多达32名警察因为执法行为严重不端而收到了警察局的警告通知。然而,这也只是通知而已,并不会导致这些警察被解雇。
西澳政府利用信息自由权获得了这32份内部文件其中的19份文件的独家访问权。
可以看出,即使这些文件经过了大量的涂改,但是这12个月的68页卷宗所记录的不端执法行为还是让人非常不安。
其中就有一份文件这样写到“一名高级警察完全无视该名受害者的请求,持续在一段时间内虐待、恐吓和击打该名受害者”。
据相关报道称,这名高级警察的不端行为在2018年的时候就已经被媒体曝光。但是即使是在媒体介入之后,这名警察所实施的行为只要没有升级,还是维持在目前的程度,就不会被制止。
而且,这名高级警察依然保住了他的工作。
04官方回应是什么?
还有更多!
2019年,一名男子在非工作时间饮酒后袭击了某个人,并且辱骂了赶到现场的警察,没有被指控。
同年,一名警察酒后驾驶警车,在被拦截下来后当场撒谎,没有被指控。
同年,一名新入职的警察利用警用电脑查找并向外人分享了“官方机密”—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但是他依旧没有被指控。
这些文件中写道,这些行为不端的警察“不诚实”、“不道德”,做出的行为是完全不被接受的!并且动机也是极其自私!
毫不留情地炮轰了这些警察的所作所为完全和警察局长Chris Dawson去年所提出的“正直、责任和谨慎”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在这些警告通知中甚至写着这样一句话
“请将这份通知视为最后的警告。我希望您能够接受批评,并以此为契机进行学习不断前进。”
如此不端行为只有这样轻飘飘的一句警告吗?
对此,澳大利亚公民自由组织的负责人 Bill Rowlings表示,即使最强有力的语言警告用来解决这样的问题都是不够的。尤其是高级警察在受到警告后依旧我行我素甚至将不端行为升级,那么对这样的警察就必须要解雇他们。
而警方发言人对此进行了反驳,并表示会对加强对警察执法行为的监督,以确保其符合西澳大利亚州警方的价值观。
Paul Papalia部长也坚持认为,西澳的大多数警察都在做正确的事情。
麦高文州长也说,在西澳有七八千的警察像普通民众一样他们也不是不会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