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军官的妻子与少年私会,惨遭少年杀害,朱元璋说:杀的好
导读:明太祖朱元璋在位的时候,首都南京的守备军队中,有一个校尉娶的妻子非常漂亮,校尉由于在军中任职,不能时刻陪伴妻子,所以心中非常内疚,几乎把赚到的钱全部花在了妻子的身上,以此来补偿她。
校尉所在的军队经常有任务,一出去就是十天半月不回家,妻子在家无所事事,每天都站在街门口观望。附近有一个少年,姿色俊美,天天无所事事在校尉的家门前游荡,渐渐的就与女人眉目传情,勾搭到了一起。“日倚门自衒,有少年眷之,因与目成。”
一天,两人在街门口秘密商量,要在校尉家中私会。这天的傍晚,少年先偷偷的潜入校尉家中,藏在他们的床下面。校尉晚上回家之后,睡到半夜时分,妻子就催促他赶紧起床,该到军中值班了。藏在床下面少年听到校尉走了之后,刚想从床下出来,突然又听到校尉回来的声音。少年在床下隐约见到,校尉来到床边,给妻子的被子盖好,并且包裹严实后才离开。
少年听到校尉真的走了之后,从床下钻出来,与少妇私会。在过程中,少年问她:“你丈夫是不是特别的爱你?”少妇就将平时丈夫如何疼爱自己,如何宠着自己的情况都跟少年说了。少年听了之后,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天亮后就离开了。两人还约好了,第二天晚上依旧相会。
到了第二天的傍晚,少年又来到校尉家中的床下,不过这次他随身带了一把刀进来。等到与少妇相会完后,他一刀将少妇捅死在床上。家人听到动静后,看到少妇已经死了,就赶紧到军中叫回了校尉。看到自己妻子被杀之后,校尉想到了平时与自己有仇的两个人,就将两人告上了官府。
其中一个人忍受不了官府的酷刑,被屈打成招,说是自己杀了校尉的妻子。这件事情被少年知道后,不忍心别人为自己而冤死,于是到官府自首。官员问他既然少妇与他私通,为什么还要杀了她?少年说,我看他丈夫对她非常疼爱,而这个女人还忍心背叛她丈夫,所以我杀了她。
少年被判处死刑,案件送到朱元璋那里复审的时候,朱元璋看了案件的始末,对少年的行为非常赞同,说:“此子能杀不义之女,那就是有情有义之人。”于是朱元璋下旨,赦免了少年,将他无罪释放。
少年不忍其冤,自首伏罪云:“吾见其夫笃爱若是,而此妇忍负之,是以杀之。”法司具状上请,上云:“能杀不义,此义人也。”遂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