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传奇首页
游戏我的天下首页
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3月28日 20.1°C-21.7°C
澳元 : 人民币=4.69
悉尼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拔牙前必须向医生坦白的12类病史!可能会威胁你的生命

2017-11-20 来源: 华医网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导语

拔牙虽是小事,但是却马虎不得,因为生命开不了玩笑。以下病史,在拔牙前一定要告知医生!

临床上经常会遇到一些拔牙患者,向医生隐瞒了自己的各类疾病史,导致拔牙后诱发了本不应出现的并发症。这与患者对牙科的认知不全、急于求治的心态有关。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与拔牙密切相关的疾病。

1

女性月经期

妇女在月经期原则上应当避免拔牙,因为月经期间拔牙可能发生代偿性出血。但如果患牙疼痛只有拔除才能止痛,则应在止血措施的保障下才可拔牙。有研究表明:女性在月经周期的第10天左右拔牙最为适宜,此时伤口愈合比较快,不易发生细菌感染。

2

女性妊娠期

妊娠期间一般不进行拔牙。因为妊娠1-3个月拔牙可能导致流产,妊娠6-9个月拔牙可能诱发早产;如非要拔牙,在妊娠3-6个月内拔牙比较安全,对妊娠没有什么不良影响;在这个期间拔牙,还应注意麻醉剂中不可加肾上腺素,麻醉必须完全,止痛效果要好;对有习惯性流产或习惯性早产史的病人,在妊娠期间禁止拔牙。

3

心血管疾病患者

有严重的心功能不全、风湿性心脏病、心肌梗死、心绞痛和二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等严禁拔牙。一般的心脏病患者,只要没有心功能不全的表现(如轻微活动或平卧时心慌气短),都可以拔牙。但拔牙时应做到:麻醉剂中不要加肾上腺素,以免出现心动过速,诱发心衰;麻醉完全、动作轻巧,尽量减少不良刺激、出血或损伤;拔牙前后应给予抗感染预防处理,因为心脏病患者的抵抗力降低,较正常人容易合并感染;长期服用肝素、阿斯匹林等抗凝血药的要先行停药3天再拔牙。

4

高血压患者

收缩压在180毫米汞柱以上或舒张压在100毫米汞柱以上的,拔牙后出血难止,会引起大出血而危及生命。因此,这些患者应先降压治疗,血压控制好后拔牙。

5

糖尿病患者

糖尿病病人的机体免疫力降低,术后容易发生感染。病情重者应暂缓拔牙,对于必须拔牙的,应请内科医师会诊,术前服药数周控制血糖稳定(一般拔牙适应症要求血糖控制在8.88mmol/L以下)。拔牙手术前后应使用抗生素以防并发感染。

6

肝、肾疾病患者

急性期肝炎或肝功能损害严重者应暂缓拔牙,因为此类肝病可导致术后出血不止,必须待疾病好转后,并做好充足的术前准备,再行拔牙术;有严重肾功能损害者不能拔牙,以免引起肾功能衰竭;一般肾脏病较轻者,拔牙前应注射抗生素,以防拔牙造成的暂时性菌血症导致肾病急性发作。

7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

此类病人可因感染、手术、焦虑而引起甲状腺危象,重者可引起衰竭甚至死亡,故不宜贸然拔牙。如必须拔牙时应做详细检查,使其基础新陈代谢在+20%以下,脉搏每分钟100次以下,麻药中不加肾上腺素类血管收缩剂,手术前后应服用抗生素。

8

急性传染病患者

严重肺结核、营养不良、过度疲劳都可以降低机体的抵抗力,延迟伤口愈合,合并感染,因此应暂缓拔牙。

9

器质性及功能性神经疾病患者

有这种病的患者,应考虑术中及手术后诱发疾病发作的可能性。如必须拔牙,应在神经内科医生会诊并治疗后才能进行手术,术前还应给予镇静剂。

10

放射性治疗的患者

肿瘤患者禁忌单独拔牙,而应在切除肿瘤的同时,连同患牙整块切除;在放射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一年内不宜拔牙,以免引起放射性骨髓炎;放疗后若必须拔牙时,应使用抗生素预防术后感染。

11

牙齿急性炎症的患者

必须等急性炎症控制后才能进行拔牙。如在患牙区有经久不愈的溃疡、肿物时应先取活检,排除恶性肿瘤后再拔牙。

12

血液病患者

血友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坏血病等血液疾病的患者,如果贸然拔牙,很可能因自身凝血功能不足而出现术后血流不止的情况,因此要避免拔牙。对于有长期贫血史、自述日常状态良好者,应做血常规检查后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血红蛋白在80g/L(8g/dl)以上者可拔牙。

综上所述,拔牙前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疾病史,对拔牙过程中规避风险殊为重要。这样,医生会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与病史,决定是否进行拔牙手术或做好相应准备,如选择合适的麻药、停用一些抗凝血药、是否需要在心电监护下进行拔牙等等。

推荐阅读:

这样学心电图,一辈子都不会忘!

实用!儿童呼吸道感染规范化诊疗

护理论文不容错过的写作技巧

超值:最实用的“医护英语”课程

技巧:轻松搞定静脉留置针

作 者/ 沈 硕来 源/ 健康镇江

华医网特邀北京儿童医院呼吸科主任医师秦强,为基层医生打造的儿童呼吸道感染规范化诊疗课程,绝对实用!

点击“”,马上学习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content@sydneytoday.com。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info@sydneytoday.com 商业合作: business@sydneytoday.com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