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订计生条例:生育假延长到60天,子女3岁前夫妻每年可各休5天育儿假
今天,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同时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子女3岁前上海夫妻每年可各休5天育儿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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