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携 200 万潜逃 20 年:靠卖房收租为生
8 月 9 日,北京。
银行储蓄员携 200 万潜逃 20 年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
8 月 9 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因犯职务侵占罪,李某被判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
2003 年,26 岁的李某是某银行储蓄员。
借一次值夜班之机,他 3 分钟盗走保险柜 200 万元现金后潜逃 20 年。
李某用女友孙某的名字先后在北京购买了 3 套房产和 2 个车库。
这些年来,二人都没有出去工作,早些年就靠卖掉密云区房产的卖房款为生,案发前则靠西城区一套房产的租金为生。
李某被捕时,二人还有西城区一套房产和两个车库,房产价值 350 万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5 万元。
在案扣押的赃款 199 万发还被害单位某银行,余款 151 万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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