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传奇首页
游戏我的天下首页
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5月11日 15.3°C-17.0°C
澳元 : 人民币=4.79
悉尼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玉雕”工艺精美打造:《建国宝玺》

2023-06-30 来源: 搜狐时尚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建国宝玺》

黄玉,矿物学家也称之为黄晶,英文名Topaz,国内珠宝界常称之为托帕石,为英文的音译。这主要是因为无论是黄玉还是黄晶,都会和我国珠宝界原有的一些宝石的称呼相混淆。在我国,黄色的和田玉(软玉)长期被称为黄玉,尤其是在考古界;而黄晶又和水晶中的黄水晶容易相混。

古籍中用“黄精”、“黄雅姑”、“黄雅虎”、“木难”等称呼黄宝石,但这些词泛指所有黄色宝石,包括黄色蓝宝石、黄色绿柱石等。据说,佛经中记载的黄宝石是现今的橄榄石。

它有着田黄一般的色彩、翡翠的硬度,与和田玉等软玉相比,硬度更好、透度更高、色彩更鲜艳丰富。由于其产在龙陵,又以黄色为主色,故最终得名为黄玉,也有人称为皇玉。

黄玉在作为玉石开发之前,只作为观赏石被人收藏和买卖,被人称做"黄蜡石"。因其石质细润,色泽金黄,块型硕大,变化丰富,有很高的观赏价值,现在已到几千乃至上万元每千克。其涨价速度之快,创下了玉石史上的奇迹。其实,不是所有的黄蜡石都可以被认为是黄玉,只有达到玉石级的黄蜡石才称"黄玉"。

黄玉,是含氟硅铝酸盐矿物,它是由火成岩在结晶过程中排出的蒸气形成的,一般产于流纹岩和花岗岩的孔洞中。由于它经常与锡矿石伴生在一起,因此可作为寻找锡矿石的标志。

黄玉一般呈柱状或不规则的粒状或块状,颜色有多种多样,一般为黄、蓝、绿、红、褐等浅色,有玻璃光泽,有的无色透明。黄玉的颜色在阳光长时间曝晒下会发生退色。黄玉可作为研磨材料,也可作仪表轴承。透明且漂亮的黄玉属于名贵的宝石。

1949年,是世界上的一个时间点。公历平年,一共365天,53周。农历己丑年(牛年),闰七月,共384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全体出席并宣布就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会议还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会议还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纲领。下午3时,首都30万人聚集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

玺:始秦朝,是皇帝专用的印章,称玉玺、传国玺、传国玉玺。玺是皇权的象征,例如玺根据不同形态也分为:戒玺(皇戒)、权玺(权杖),国玺(御印),令玺(金牌)等。《续<汉书>新解》云:“玺,黄罗伞下、盖皇帝”。意即:“皇帝在黄罗伞下统治天下,风雨无阻”。

皇帝、皇后、皇太后所佩谓玺,印是大臣所用。是有规矩,不然是会被砍头的。明朝玺24方,清朝玺25方。

“玺”是印章最早的名称。秦以前,无论官,私印都称“玺”。不过这“玺”的写法或为鉨、或为,因材料为铜、土不同而名。秦统一六国后,制定一系列等级制度,在少府中设置了专门掌管印章制度的“符节令丞”。当时规定皇帝独称“玺”(从这时[金尔]都写作“玺”),其材料用玉,臣民只称“印”,且不能用玉。汉代基本沿袭秦制,但制度已略放宽,也有诸侯王、王太后称为“玺”的。

玉雕是指玉石经加工雕琢后形成的精美工艺品,是中国最古老的雕刻品种之一。

中国玉雕的品种很多,主要有人物、器具、鸟兽、花卉等大件作品,也有别针、戒指、印章、饰物等小件作品,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声誉。

玉雕是中国最古老的雕刻品种之一。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中华民族就有了玉制工具。商周时期,制玉成为一种专业,玉器成了礼仪用具和装饰佩件。玉石历来

艺术点评:

此建国宝玺采用稀缺珍贵的黄玉,采用“玉雕”工艺精心打造,以中国古老的“应龙”为原型,寓意“飞龙在天,辉煌中国”,是对祖国腾飞的美好祝愿。“建国宝玺” 整体选用天然玉料纯手工雕刻,工艺精湛,制作精美意义非凡,寓意深远。“建国宝玺”四个大字尽入眼前,宝玺上方以黄玉雕刻的神兽造型活灵活现,气壮山河。整方宝玺温润细腻光泽柔和,厚重温润,内蕴精光神态威武。中国自成立经历了70年的风风雨雨,改革前的中国一穷二白,饱受欺凌;改革开放如一缕春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拨云见日,励精图治,成为了世界经济贸易大国,因此此座宝玺具有非同一般的纪念意义,它是亿万华夏子孙重新找回自信,完成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见证,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和文化艺术欣赏价值!

以上全部内容为平台主观观点摘录或原创文化广告包装,不代表任何藏品实际价值与真伪鉴定,藏友自行看待与区分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info@sydneytoday.com 商业合作: business@sydneytoday.com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