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卖火柴枪被释放:2次鉴定结果不同 称不会再碰(组图)
1月24日晚,正在陕西家中的于文萍接到一个电话,上海宝山区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通知她,郑宇哲的取保候审已被批准,将于25日正式释放。
郑宇哲是于文萍的儿子。从俄罗斯取得硕士学位回国后,他开了家网店,售卖自制火柴枪。
2017年,上海警方在调查一起涉枪案时,于7月赴陕西将其逮捕。当年11月30日,检方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对其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至8年;12月21日,案件首次开庭,未当庭宣判。
今年1月25日,郑宇哲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此时,距离他被羁押,已过去160天。
▲郑宇哲开网店售卖的火柴枪。受访者供图
出售火柴枪被捕
2017年7月10日,陕西咸阳市秦都区北槐村中通快递门前,几名警察拦住了郑宇哲。
这些警察隶属于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为一起涉枪案而来。当年4月27日,上海警方抓获涉枪人员张伟(化名),其部分枪支来源,是一家名为“机械迷城_2013”的网店。
▲郑宇哲开网店售卖火柴枪。受访者供图
店主正是出生于1986年的郑宇哲。高中毕业后,他赴俄罗斯留学,就读于圣彼得堡国立电子技术大学,并于2015年获得计算机专业硕士学位后回国。
郑宇哲的母亲于文萍告诉重案组37号,儿子从小就对机械制造很痴迷。2016年夏,他利用业余时间设计出一款火柴枪,自行采购原料制作,并通过网店销售。
公开资料显示,火柴枪1972年由青岛一名小学生发明,以火柴棍为子弹,利用火柴头涂抹的氯酸钾,以外力撞击产生爆炸响声,曾广泛流传于中国农村。
郑宇哲的火柴枪,每支售价300元左右,每月可销售十余支。其外形类似左轮手枪,枪身为金属质地,弹匣则以火柴填充。于文萍介绍,火柴枪全长11公分,弹匣内有弹簧,火柴插入后进行挤压,可以整根没入弹匣,通过击发装置射出。
▲警方搜查出4支尚未出售的火柴枪。受访者供图
警方在郑宇哲的汽车内,搜查出4支尚未出售的火柴枪,并带回上海进行鉴定。2017年8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出具鉴定意见书,认定郑宇哲制造的4支火柴枪,“以火药发射为动力的枪支,可以击发并具有致伤力”。
2017年11月30日,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对郑宇哲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6至8年。
两次鉴定结果不一致
2017年12月21日,案件首次开庭,代理律师王贵祥为郑宇哲作无罪辩护。
王贵祥告诉探员,宝山警方对郑宇哲销售的枪支进行过两次鉴定,但结论并不一致。在庭审中,这一问题成为控辩双方焦点。
“两次鉴定”指的是警方对张伟案的涉案枪支,以及对郑宇哲案涉案枪支进行的鉴定,均由宝山分局刑侦支队委托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
鉴定报告显示,2017年5月2日起,鉴定中心对张伟案的三支涉案枪支进行鉴定,其鉴定要求为“是否具有致伤力”。其中编号1和3的枪支,均以火药发射为动力,可击发并具有致伤力;编号2的枪支经鉴定为”以火药发射为动力,不能正常击发”。
▲鉴定结果显示,编号2的枪支不能正常击发。受访者供图
一名参与办案的警方内部人士确认,编号2的枪支,即为郑宇哲网店所售。
2017年7月26日的鉴定报告显示,从郑宇哲车中搜查出的火柴枪及零件共拼装出完整的枪支4支,经鉴定全部为“以火药发射为动力的枪支,可以击发并具有致伤力”。
▲鉴定结果显示,4支枪支可以击发并具有致伤力。受访者供图
一名警方内部人士介绍,“致伤力”是警方认定枪支是否涉及刑事犯罪的一项重要指标,依据为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其中规定,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即可认定为制式枪支,这也是鉴定书中,对于“致伤力”的认定标准。
庭审中,王贵祥提出,两次鉴定由同一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人员相同而鉴定结果却不同。对此,一名鉴定人员出庭回应称,两次鉴定的枪支虽然外形相似,但内在构造有区别。
此外,在接受重案组37号采访时,郑宇哲否认曾对枪支进行改装。
由于案情复杂,法院未当庭宣判。
羁押5个月后被取保候审
羁押160天后,郑宇哲等来《释放证明书》。
于文萍表示,1月24日晚,宝山区看守所电话通知称,郑宇哲已获准取保候审,看守所将为其出具释放证明。25日凌晨,她从西安赶到上海,接回儿子。
机械工程师出身的于文萍,对儿子的爱好“又爱又恨”。按她的说法,郑宇哲的设计火柴枪“结构非常简单”: 2块2毫米厚的切割片,中间加个塑料支撑,一个小弹簧,再加一个能装火柴杆的4孔火柴轮,孔径小端2.7毫米,大端3.7毫米,用几颗螺丝固定,手握处再加2个塑料贴片,“根本不具备枪支的物理结构”。
▲郑宇哲开网店售卖火柴枪。受访者供图
律师王贵祥说,依据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定型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枪支、弹药,包括自制、改制的枪支、弹药和枪支弹药生产企业研制工作中的中间产品,被称为“非制式枪支”。
对于非制式枪支的入刑标准,则多年来以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为限。同样的认定标准,中国香港为7.077焦耳/平方厘米,中国台湾则是20焦耳/平方厘米,“这一标准比较低,也导致造成多起火柴枪卖家受到刑事处理案件。”
一名警务人士介绍,“1.8焦耳/平方厘米”是对裸眼造成伤害的最低值,对人体实际不能造成穿透性伤害,这一相对较低的标准,是现今”涉枪案”频出的原因。
王贵祥曾代理过河北火柴枪制造商李占霄“涉枪案”。重案组37号此前报道,2015年8月11日,李占霄以涉嫌“非法买卖、制造枪支”被警方带走,2016年12月20日又因案件“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取保候审。2017年2月14日,检方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
对话
“应该不会再碰火柴枪了”
1月25日,上海大雪。前往火车站的路上,郑宇哲说,回到家后打算好好调整一下,“应该不会再碰火柴枪了”。
重案组37号:收到获释消息时心情如何?
郑宇哲:很平静,因为我一直没有认罪。在看守所看了一些专业书籍,没有想太多东西。
重案组37号:涉案枪支是自己研发的?
郑宇哲:也不算自己研究,网上关于火柴枪的制作资料很多,也有不少爱好者会动手做,但我一般不会跟其他爱好者交流。
▲ 郑宇哲开网店售卖火柴枪。受访者供图
重案组37号:知道制作出售火柴枪可能违法吗?
郑宇哲:知道一些,但是齐齐哈尔李占霄案最后检方撤诉,我认为那是一个判例,所以觉得做火柴枪没有什么问题。
重案组37号:直到警方上门,也没有意识到?
郑宇哲:一直当一门合法生意在做,警察找来时,我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认为只是配合调查。
重案组37号:你认为火柴枪算是枪支吗?
郑宇哲:火柴枪就是听个响,只能射出去一个火柴梗,然后就掉地上,没有明火,我不认为算枪支。
重案组37号:回家后有什么打算?
郑宇哲:好好休息,等待法院判决。需要一个调整期,调整心态和生活。
重案组37号:以后还会制作火柴枪吗?
郑宇哲:本来只是一个爱好,以后应该是不会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