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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中国是否有权阻止美军战舰通过南海?

2021-12-22 来源: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本文转载自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上个月,中国境内出现了貌似美国军舰的卫星图像,但图片中的战舰并不在大海里,而是在数千公里外,中国西部的一片沙漠之中。

军事专家表示,这些实物模型位于解放军某新设靶场中。这展现了中国对外国军舰出现在其宣称主权的海域高度重视,以及为什么中国对南海的稳定感到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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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军的“卡尔·文森”(USS Carl Vinson)号航空母舰在今年曾九次前往南中国地区(ABC News: Andrew O'Connor)

11月下旬,美国驱逐舰驶过台湾海峡,中国随后发出警告:“停止寻衅滋事、越线玩火”。此前,加拿大、法国和英国海军的舰艇在近几个月前也曾过航台湾海峡。

与此同时,美国海军的“卡尔·文森”(USS Carl Vinson)号航空母舰在今年九次前往南中国海(亦称南海)。该舰最近一次抵达南海是在今年10月,与一艘日本直升机驱逐舰实施训练演习。

外国海军加强活动让中国勃然大怒。北京方面对南海大部分海域宣称拥有主权,并将台湾视为不听话的一个省。

8月下旬,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的四艘舰艇在距阿拉斯加(Alaska)海岸仅75公里(45英里)的美国专属经济区内范围内进行包括监视在内的军事行动,毫不掩饰地展示其海军的作战能力。

两国海军的行动让美中之间极不信任,深深怀疑的气氛越来越浓。中国的时事评论员指责美国将台湾海峡变成极易爆发战争的地区,并称美国在南海的过航行动是对中国主权的挑衅性侵犯。

尽管解放军海军的舰艇过航阿拉斯加附近海域符合国际法,但中国积极扩大海军行动,成为太平洋地区主导力量的意图让美国感到担忧。

太平洋地区的紧张局势愈演愈烈,国际法在哪里能发挥作用呢?法律对在有争议水域航行的船只有何规定?中国或美国及其盟国是否违反了这些规定呢?

海上的“法治”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确立了在海洋中实行的法治规则,并确立了沿海国家与海洋国家的权利。

比如说,公约规定沿海国家有权控制和管理其专属经济区(EEZ)内的资源,专属经济区距离该国海岸200海里(370公里)。

与此同时,这个国家的专属经济区仍然为国际水域。这就意味着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的权利。通过某国专属经济区水域的外国船舶必须在水面航行,且不损害“沿海国的安宁和平及正常秩序”

沿海国若认为外国船舶的通过“非无害”,可防止其通过本国专属经济区,但通过行为本身不能被认为是一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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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国若认为外国船舶的通过“非无害”,可防止其通过本国专属经济区,但通过行为本身不能被认为是一种威胁。(Supplied: United States Navy)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规定了哪些水域属于某国的直接主权控制范围,这一范围亦即“领海”。某国的领海范围始于本国海岸线,最多向外延伸12海里(22公里)。

世界上一些最重要的水道,如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之间的马六甲海峡和台湾海峡都属与上文所提水域类别。

外国船舶仍然拥有通过以上领海的权利,只要“连续不停且迅速”前进,不停船或下锚即可。沿海国家不得禁止或阻碍船舶的无害通过。

中国利用海洋法公约中的模糊规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章节中存在一些未定义的、模棱两可的条款,试图在沿海国和海洋国的竞争利益之间实现平衡。

模棱两可的条文造成了对法律解释产生冲突的风险,也出现了各国为一己之需而利用法律的可能性。举例来说,中国就抱怨说,美国在中国专属经济区的监视行为不是出于“和平目的”——这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没有定义的术语。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没有像中国所声称的那样,明确承认海洋主权。根据该公约,海洋由各国共享,任何国家都不能声称对海洋拥有绝对的统治权。

近年来,中国通过了一些国内法,声称要取代国际法。例如,中国政府要求船舶在无害通过南中国海前必须得到批准。中国认为南海是其”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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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称在南海拥有海洋主权,并试图依靠强大的海军力量保卫其在那一地区的主权。(Wikimedia Commons: US Navy / David Rush)

中国还声称自古以来就对南海拥有控制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界定。国际法承认某国对某片水域在历史上的控制权,但这需要该国得到其他国家的默许才能持久对某海域拥有控制权。

某国际法庭驳回了中国在历史上就对南海拥有控制权的主张,中国的这一主张遭到邻国及其他对该水域没有控制权主张国家的强烈抗议。

美国奉行航行自由

美国始终认为,尽管其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但本国通过台湾海峡和南中国海的行为没有超越自己的权利范围(美国认为公约内含有先前就存在的惯有权利,比如各国一直都享有的航行自由权)。

为了维护这些权利,华盛顿方面自1970年代以来始终都有航行自由行动(Freedom of Navigation Operations ,FONOPS)计划。行动目的是确保所有国家保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不受限制的海上通过权。

因此,航行自由行动计划发出一个公开信息——美国有权让其军舰通过南中国海,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允许这样去做。在这个问题上,公约规定绝不能有任何模棱两可的地方。

中国声称,航行自由是进行不法入侵和区域干涉的幌子。北京发出反对的声音并不奇怪,因为中国提出海洋主张,并企图限制在有关水域实施航行自由,而航行自由计划对中国所作所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中国没有法律依据来否定这些国际规则。然而,中国这样做的时间越久,南中国海和台湾海峡的紧张局势就越有可能激化。

本文转载自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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