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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造歼20,造不出四代发动机,中国航发病根在缺乏竞争

2017-08-23 来源: 候知健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能造歼20,造不出四代发动机,中国航发病根在缺乏竞争 - 1

图:歼20到现在用的仍然是AL-31系列发动机

从歼10到FC-1再到歼20,中国南方战斗机设计单位都体现出了异常激进的风格;在新技术和高风险设计的应用上,堪称疯狂。

这种设计策略上一次又一次踩刀山的做法,背后有着非常现实的因素:从建国至今,航空系统内投入最多、行政地位最高、政策话语权最大等等之最,自始自终和南方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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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争夺歼7III设计权成功,使南方设计所最终免于被吞并的命运

比如歼7项目在南方的发展,历来是由制造厂负责仿制和改进;而设计所的主体是歼9设计团队南迁的结果,在早年是外来的后来者。最为艰难的80年代,南方单位在制造厂和设计所之间,围绕着歼7III项目的设计权争夺爆发了激烈的吞并和反吞并之争——仅仅是为了区区一个歼7改型的资源。事实上直到歼10成功以后,南方设计所才真正解决了生存下去的问题,并形成了现在南方单位较为稳定的厂所关系。

特别是那些投资多、学术成果评估权重高、风险低(不会直接摔飞机死人)的香饽饽科研项目,从来都没落在南方单位过——比如决定三代机和四代机总体设计方向、所需性能指标、涉及技术运用等内容的预研项目。

在这种背景下,南方单位要赢得竞争的胜利,必须在做到两个方面的压倒性优势——他们确实做到了,这也是南方单位为何两次在没有获得新一代战斗机预研项目的绝对不利局面上,仍然能逆转局势翻盘赢得竞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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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歼13方案连完整雷达功能都没有,只有简化的雷达测距器

其一,南方单位不仅要提供单纯的战斗机设计方案,而且要在没有获得相关项目的立项支持下,给出先进而完整的未来空战理论体系;从而在最基础、最核心层面上,否决、淘汰掉竞争单位在预研项目中形成的成果,打碎竞争方案的立身之本,获得整个方案竞争的方向主导优势。

比如在歼10的方案竞争中,原本由航空部内定的获胜方案歼13,是一种航电设备简单的昼间近距格斗战斗机;不具备全天候作战能力、不具备超视距作战能力。

而当时被国防科工委强行安排进歼10方案竞争搅局的南方单位,就是由宋文骢老爷子直接讲解未来空战的发展趋势和要求,着重指出全天候、超视距空战将会是核心作战形式,并且与近距格斗空战紧密衔接无法分割以后,完全扭转了方案竞争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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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歼10是国内第一款依据现代空战理论设计的战机

第二,南方单位必须要提供性能全面优于竞争对手的战斗机方案——比如歼10不仅强调了完整的全天候作战和超视距攻击能力,在视距内作战给出的性能指标也完全对歼13方案形成代差压制能力。

而为了满足这种性能要求,南方单位必须采用大量高风险的技术和设计——比如高度依赖数字电传飞控的静不稳定、采用全动鸭翼的鸭式布局设计。后来歼20采用的鸭翼/边条/全动垂尾组合,也主要是出于同一个目的——当然还包括其它一些因素的限制。

当时针对歼10方案的最大质疑,也正是源于其技术难度和风险性——特别是根本没有靠谱的发动机,但风险再高,难度再大,总强过因为设计所长期缺乏独立型号研制任务,最后被制造厂吞并的下场。后来歼20技术难度虽更高,但风险其实已经远远不及当年研制歼1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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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战场上出生入死过的宋文骢老爷子,被打成五一六反革命分子并彻底孤立,索性携妻奔赴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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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FC-31的发展对中国保持战机设计活力有很重要的意义

南方单位的能力优势,不完全是1960-1970年代中,由于社会运动的劣币淘汰良币效应,使那些敢于保持独立主见的技术骨干,从中国重工业核心地区被驱离和发配到三线建设地区的历史产物。

它同时是整个单位长期处于高度不利、甚至是生存都不稳固的行政地位下,不得不依靠强化业务能力形成错位的不对称竞争优势,谋求生存发展的结果。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确实有必要保持至少两家战斗机设计单位的竞争——哪怕有些单位所需要的投入与产出完全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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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太行发动机,歼10的配套项目

事实上从80年代以来,中国战斗机机体平台和航空电子系统的设计制造水平不断突飞猛进,而航发系统依旧步履蹒跚,最大的核心问题就是航发型号研制没有类似的竞争氛围——即使是非常畸形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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