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人口社会调剂?拐卖合法了?
看到这则通知气不打一处来,想必许多人包括我的粉丝读者们看到以后也是如此。我们的社会为何变成了这副样子?
我承认,在过往那些年,计生政策制造了许多家庭悲剧 …… 有些人因超生怀胎而被强制引产,甚至有过一尸两命的悲剧;也有的孩子被生下来,缴纳了高额罚款。如果说,罚款还算是 " 人性化 " 执行,强行引产制造的家庭人伦悲剧是无法接受的。更加无法接受的是全州县的这种做法,竟然把家庭超生的孩子当成 " 社会统筹调剂对象 ",把孩子强行 " 送 " 给其他人,即便在过去的计生政策里,也没有 " 超生人口调剂 " 这一项,这都是谁发明的?即便我用了 " 送 " 这个字,但是跟 " 拐卖 " 有区别吗?这是县 zf 部门做的事?光明正大的恶劣违规、犯法,并以 " 合法统筹人口调剂 " 为由拒绝受害者的信访请求。是不是说,但凡找不到人贩子或者官贩勾结的拐卖儿童案都可以用这样的 " 人口调剂 " 的合法合理口唇去处理呢?
我宁可社会回到那个法不容情的 " 严打时代 ",起码社会弱势群体还能得到一丝保障。但是,现在连 " 人口拐卖 " 都有这样一套合理合法的官方口吻了?为什么所谓的 " 超生人口社会调剂 " 最终连调剂到哪里的记录都没有?都是通过怎样的渠道 " 调剂 " 出去的?都 " 调剂 " 给了谁?难道一点记录都没有?难道这种 " 骗术 " 也有人相信?
孩子是 " 超生 " 的,但孩子也是人,有他(她)的亲生父母。相关部门可以按照计生政策去罚款,但是凭什么把人家的孩子强行带走?如果人贩子拐卖人口更多采取 " 哄骗 " 的策略,但是这个县的 zf 计生人员完全是土匪强盗,比人贩子的行为更加恶劣。如果从当下 "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施暴者应该顶格判处 ",这群无法无天的犯罪分子是不是应该枪毙?但是,他们的行为是合法的。
抢走受害者的孩子是合法的!
将孩子 " 调剂 " 给其他社会家庭是合法的!
如果我们的社会支持这样的荒谬逻辑,如果官贩勾结成性,把非法人口买卖当成合法社会人口调剂,我们如何保护那些被害家庭和从小被拐卖而远离家庭的孩子?
按照这样的逻辑,董 x 民与狗 链 女所非法所生的八个孩子是不是也属于社会超生人口的 " 调剂范畴 "?也可以找到一个 " 调剂 " 的理由将所有孩子逐一分配给其他家庭?即便超生的孩子被带走,是不是也应该交给儿童福利院并由儿童福利院统筹安排,为孩子寻找符合条件的领养家庭?而是,所有的一切都会有记录,领养人是谁?家庭在哪?领养的条件是什么?等等一系列问题。
全州县给出的结论是:没留存任何记录。
看到这里,我的后背已经瑟瑟发抖,一阵寒风灌进了脖子。如果此现象确实存在,希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