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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变“法制瓜”:艺人隐私权的边界在哪里?

2023-03-24 来源: ZAKER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我也是没想到," 陈飞宇私密照 " 这瓜,居然还有后续。

前几天网上流传,曝光那组船照的狗仔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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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消息被证实。

北京市公安局公开消息显示,邓某某等人因侵犯陈某某隐私,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 5 日的行政处罚。

有人猜测,这邓某某,就是微博瓜主 " 超能摄影阳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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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行政处决书在网上曝光。

案件是 2 月 13 日发生的,这正是某瓜主在微博发布陈飞宇和某网红船照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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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人名都对上了。

完全没想到这瓜,吃着吃着,竟然变成了法制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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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狗仔队的历史不长也不短,为什么战绩彪炳的卓伟啥事没有,发了船照的阳阳却进了局子呢?(拘留,无刑事案底)‍‍‍‍‍

很多不明就里的吃瓜群众觉得,这是不是有点 " 小题大做 ",放瓜而已,那还有那么多拍小生小花恋情的博主怎么没事呢?‍‍‍‍‍‍‍‍

因为这次船照事件,跟其他在街上的 " 偷拍 " 性质不同,不是一次单纯的八卦瓜料,在舆论场和法律层面都越界了。‍‍‍‍‍

也就是说,这次船照散播事件是一宗违法案件,性质发生了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当然,艺人的隐私跟普通大众的隐私权,无论是情理上还是具体案件审判结果的解读里,都略有不同,毕竟艺人吃的就是让渡一部分隐私以换取关注度从而换取利润的饭。

那么艺人隐私的边界在哪里,今天我就来捋一捋。

狗仔的 " 舆论正义 "

与吃瓜的边界

狗仔,也就是追踪明星私生活的娱乐记者,是娱乐圈生态的一部分。

狗仔一词,起源于意大利文 "Paparoz-zo"。在意大利导演费里尼的电影《甜蜜的生活》中,主角便是一个追逐明星绯闻的记者,他的名字就叫 Paparoz-zo。在意大利,Paparoz-zo 是一种嗡嗡叫的小虫子的俚语。

因为这部电影大卖,paparazzi(paparoz-zo 的复数形式)也开始成为偷拍名人照片的记者的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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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词后来被港媒翻译成 " 狗仔 ",因为 Paparazzi 的读音与 puppy(小狗)相近。

上世纪 50 年代的香港便衣刑事侦察员擅长以跟踪、窃听的调查方式追踪案件,被称为 " 小狗队 "。

于是在香港,同样将 " 追踪 " 技能发扬光大的娱乐记者,就变成了 " 狗仔队 "。

香港娱乐圈辉煌的时候,狗仔也相当活跃。对明星而言,他们就像贴身膏药,怎么甩都甩不掉。

而狗仔和明星之间,也发生过非常多 " 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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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熙来了》的狗仔特辑里,台湾的娱乐记者就说艺人发现被跟后会开车带狗仔 " 游花园 ",这种行为叫 " 遛狗 "

1995 年,张国荣开车在路上被某周刊狗仔尾随。

张国荣想甩开狗仔,把车开向了另一个方向,结果变成了狗仔在前,张国荣在后的 " 反追踪 "。

后来,张国荣的保时捷马力太大,与狗仔的房车相撞。狗仔的房车右尾撞坏,张国荣的车头灯被撞坏。

警察到后,没有把责任归于哪一方。但周刊却把责任推给张国荣,强调自己只是 " 合理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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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菲,也曾经在高速公路上被狗仔逼停。

2013 年 9 月,王菲和李亚鹏办理离婚手续后,坐飞机回京。在机场回市区的高速公路上,狗仔为了拍到王菲离婚后的独家照片,两次截停王菲的车。

王菲一直很安静地坐在车上,没有任何回应。但是狗仔截停车辆的行为,还是遭到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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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跟拍,狗仔还有一项绝技,就是 " 偷拍 "。

明星就算回到家里, 也不一定是安全的。

冯德伦、吴彦祖、黄宗泽在家里的私密行为 …… 都逃不过狗仔的 " 长枪短炮 "。

只要他们窗帘拉开,对狗仔来说,就是春光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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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过分的,是针孔摄像机。

2006 年,Twins 到马来西亚办演唱会的时候,阿娇后台换衣服的过程,被藏在暗处的摄像机偷拍。

这些照片还被发布在杂志上,造成极大的轰动。为了抵制这种行为,成龙和刘德华等明星组织声讨会,为阿娇发声,维护艺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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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内娱,清朗之前狗仔是娱乐媒体的雇佣人员或平台的内容合作者,清朗之后,狗仔游走在灰色地带,不再隶属于某个媒体或者平台,以工作室形式提供内容,近几年来更有走向前台的超级瓜主。

(其实,狗仔一直都是那几个狗仔,只是发展壮大了而已,大家的业务重点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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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跟拍艺人这个行为,一直争议很大。

一方面,有人认为,娱乐圈需要狗仔,他们跟拍明星,归根到底也是为了 " 追寻真相 "。狗仔的存在,会将一些戴着假面目的明星推下神坛。

比如内娱狗仔圈的祖师爷卓伟,就撕过不少 " 假面 ":著名的 " 周一见 ",董洁王大治海南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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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晚报

在贵圈生态里,需要曝光度或者新闻热度的艺人或者团队,有时也会主动找狗仔合作," 与狗谋皮 "。

但另一方面,狗仔的行为也不全是为了 " 求真 ",追逐流量是肯定的,更有甚者将镜头对准艺人隐私部位,直接一脚油门开进扫黄打非办。

其实,狗仔(如今叫超能摄影、瓜主)确实是娱乐圈生态的一部分,没有狗仔的震慑,艺人可能会堕落得更肆无忌惮;可狗仔加足马力曝光隐私,到了比拼船照和私密照的那一步,这就已经不是 " 吃瓜 " 的性质了。

这里涉及一个 " 度 " 的问题。

一边是舆论正义,一边是隐私权,两边的利害该如何权衡?到底这个 " 度 " 在哪里呢?

界定艺人隐私权的关键:身体禁区

一般人如果涉及这些事件就比较好判断,因为普通人的生活不是公众谈资。

但是,艺人的隐私权就有点微妙。

艺人是公众人物,我一直觉得艺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很大程度上是需要让渡给大众的,因为他们赚的钱里面天然有这部分红利。

公开场合拍到艺人搞事情肯定不涉及隐私,非公开场合(比如家里、酒店房间)被偷拍的话,在舆论上也有商榷余地(像某女星之前指控前夫嗜赌家暴,结果被拍到酒店房间婚内会男友)。某些地区(比如香港),根据现有法律及判例,在家中,如果窗帘敞开也相当于公共视野,不属于侵犯隐私,但也有禁止性例外,病房、睡房等特殊性质房间也是禁止性拍摄的。

如果拍到的是违反公序良俗的事,艺人一般也没脸起诉狗仔。

就好像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某运动员在酒店被偷拍事件,虽然客房是私人领地,但是狗仔是通过敞开的窗帘拍的,这属于公共视野。这位运动员也选择认栽,没有去追究狗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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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还有过艺人告狗仔败诉的例子。

比如汪峰告卓伟在微博中称他 " 赌坛先锋 " 损害了他的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定侵权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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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称,卓伟使用 " 赌坛先锋 " 虽然有些夸大,但并非无中生有,且未构成侮辱或诽谤。而原告作为公众人物,理应对社会评论有更大的容忍义务。法律不宜对此类评论加以苛刻地限制。

这也说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跟普通人界定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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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事件进入艺人的身体禁区,性质就不一样了。

像之前说的 twins 在后台被偷拍,艺人的身体隐私,不属于公众知情权部分,这样的行为就很恶劣。

而陈飞宇这事,关键是照片的属性。狗仔接到爆料发他人船照,不打码,而且在没有细查背后故事的情况下,将舆论引导向插足他人感情的方向(事后团队有出详细声明和解释事情经过,插足是假,交往是真),这肯定过了隐私的边界。

不说其他,如果是正常恋爱,结束一段时间以后被曝光隐私照,然后一系列造谣,理性来看,当事人也是受害者。

所以是否侵权的关键,就在于——是否涉及 " 身体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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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要肯定一下陈飞宇团队的这封声明,没有撇清,也没有回避大众对这个事件的主要疑点。‍‍‍‍‍‍‍‍‍‍‍‍‍‍‍‍‍‍

除了艺人的身体禁区,还有另外一种容易构成侵权的行为,就是涉及艺人家人或者一些证件的隐私信息。

因为三胎出生证明被泄露,张柏芝将泄露信息的记者告上了法庭,最终胜诉,四名被告因违反《隐私条例》共罚 12 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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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艺人的隐私也不是可以被无边际地向公众公开,这里面是有底线的。

况且,大众一旦吃到关于身体禁区的瓜(比如船照、女艺人裙底照),很快就会传播起小作文,一般也不会去深究背后故事的真实性,就拿 15 年前港圈那件集体塌房的大事来说,大众激情吃瓜吃了许多年,才渐渐开始意识到,事情本身就是艺人在谈恋爱,才发现那些被泄露私密照的女艺人有多么无辜。

值得高兴的是,近年来,大众对女艺人裙底、后台偷拍照的容忍度变低,已经意识到了这种事件的性质,算是一种进步。

当然,法律是保障双方,并不会为艺人一方倾斜。此前,葛斯齐就扬言要告张兰诽谤,因为对方说他收了大 S 钱才去爆料。葛斯齐还有一张拿着台北警察局立案回执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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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事最后不了了之,成为了葛斯齐收割流量的手段。

但是,它还是从侧面说明,法律武器是可以被所有人用来保护自己的,如果被侵权,普通人也可以告公众人物。

E 姐结语

狗仔,虽然是争议非常大的一种职业,但是他们在娱乐圈,并非是没有必要的。

娱记可以揭开艺人的虚假面纱和协助曝光艺人违反公序良俗的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艺人的行为有约束作用。

毕竟公众人物在某种程度上,是社会的 " 榜样 ",他们的行为会有更大的影响力,所以更需要谨言慎行。

但是,侵入身体禁忌的部分在法理上确实是违规的,在情理上也不能成为 " 吃瓜无罪 " 的理由。偷拍艺人,或者曝光艺人照片,也得尽量避免进入 " 身体禁区 "。(这条对普通人更为适用)

比如,船照作为一种极端手段,如果是受害者曝光用以举报自身权利受侵害的事件,或者跟大众利益相关的事件,在情理上大家都会予以宽容(比如女生举报某些高校老师性骚扰);但船照配上语焉不详的小故事,作为 " 瓜主 " 引爆流量的密码,狂欢过后一地鸡毛,回头看看只有瓜主受益的世界达成 …… 这种事情必须予以警惕。

今天的深夜话题是:

你觉得狗仔拍摄应该把控什么样的 " 度 "?

来评论区说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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