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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令人不满时业主如何去投诉?

2014-10-11 来源: 今日澳洲 评论0条
        物业管理公司一旦有出现令人不满的表现时,如何去处理呢?一般来说,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条例里会有专门处理投诉的条款,这些条款的内容一般会有以下内容:
 
        1、 投诉必需以书面的形式,并且按照规定格式或表格填写并提交。

        2、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有处理投诉的委员会,委员会必需被提前告知投诉内容。

        3、 在没有投诉委员会的情况下,即使物业公司是被投诉的对象,物业公司必需被提前告知投诉内容。

        4、 在各方被告知的14个工作日内,关于投诉内容将被列入会谈过程。

        5、 有关投诉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请委托人代表自己出席会议。

        6、 一旦争议无法通过会谈解决,处理投诉的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必需通知投诉方,关于投诉方在物业管理法第10部分所赋予的权力。

        7、 以上处理投诉的过程并不影响到投诉方直接使用物业管理法第10部赋予的权利。
 
        在了解这些处理投诉的基本步骤后,房主才能更有效的去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些权益内容涵盖面很广,包括公共区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等等,一旦出现争议,最好的办法就是按照步骤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在理论上是非常民主,保护住户的。因为物业管理公司的经理,必需是有所有住户民主投票选出来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物业管理经理一旦被开发商指定后,很少会出现更换的情况。这是因为住户在每年的选举过程中,并不会全数出席。而更换经理需要绝大多数的投票。
 
        一般的公寓会有1个到2个物业管理分管不同的公共区域。但也会有出现一套公寓连带着4、5个物业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费会变得很高,有时一年会超出3万。这也是和国内非常不同的情况。我们律师行在客户购买公寓之前,会充分了解物业管理的数量以及预估的年费。这样,客户在完全了解费用的前提下购买公寓,未来入住时就不会对额外产生的费用感到惊讶。



        (澳洲家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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