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传奇首页
游戏我的天下首页
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5月23日 10.2°C-15.2°C
澳元 : 人民币=4.81
悉尼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我们同情的不是老虎,而是守规则却吃亏的另一方

2017-02-04 来源: 中国历史解密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我们同情的不是老虎,而是守规则却吃亏的另一方 - 1

问题:怎么才能每天都收到这种文章呢??

答案:只需要点击图片上边的《中国历史解密》即可!

广受推崇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iping1168 小编私人微信:mx9276 商务合作及投稿版权QQ:404658704

我们同情的不是老虎,而是守规则却吃亏的另一方 - 2

作者:梁爽

来源:哪梁爽哪喜庆(ID: zheliangshuang)



01



大年初二下午,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人伤老虎的事件,致一人一虎死亡。

张某为妻儿购票入园后,与同样逃票的李某,无视警示标识,钻过铁丝网,爬上3米高的围墙,张某进入老虎散放区。

然后,张某丧命于虎口,老虎也丧命于枪口。

对于这起老虎咬人事件,我看到很多网友都在同情那只老虎,那条“老虎在抓捕逃票人员过程中因公殉职”的评论,得到多数人的点赞。

说实话,虽然我很为遇难者及其家属感到悲伤,我也很反感在这个时候还幸灾乐祸抖机灵的段子。

但这次的老虎,在我眼里还有另一层含义,那就是因为别人破坏规则而被连累的一方。

毕竟老虎的命也是命,它没有越雷池半步,倒是不仅藐视社会规则、还挑战丛林法则的张某,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结果老虎却因张某的不守规则而被击毙。

再严密的安防措施,再高的围墙,再密的铁丝网,也拦不住不守规矩的人。

我知道咱国人讲究死者为大,知道大哥打工赚钱不容易,这时候说什么都可能被曲解。

但就是希望这种悲剧不要再发生,才必须在这件事上以大见小。

看到有个网友说“同情老虎的人心态有问题”,但我更想说,我们同情的不仅仅是老虎,而是那些遵守规则却吃亏的另一方。



02



从新闻中抽离出来,回到现实生活中,我们因为别人罔顾规则而蒙受损失的体会并不少见,有些可能细微到自己都不曾发觉。

有次我和一个朋友约好下班吃饭,朋友迟到了,跟我解释原委。

他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他们部门下午本来有个投票,可开会时发现到场人数差1人而无法投票。

领导发飙了,心情差、语气更差地训了在场的同事,下班后还说了半小时。

朋友真委屈:领导教训我们这些守规矩的,没按规定请假的人反而相安无事地躲过一劫。

我也想起大学时有个老师的课出勤率一直保持在低位,她很少点名,常常自顾自地讲课。

有天下大雨,上她课的同学更少了,那天我和同学到教室时裤子湿了半截,班上只有十来个人,老师破天荒地大发雷霆,半堂课都在红着脸、高分贝地教育在场的同学。

真郁闷,难道不应该记下我们的名字,考试时多给我们加几分吗?

逃课的同学自由自在地睡觉玩耍,我们冒雨上课的学生反而还被严厉教育,这上哪说理去?



03



以前在网上看过一个故事,不知道是真实事件还是反讽创作,印象很深刻:

一个初中生和一个高中生去找工作,初中生办了假的大学毕业证,高中生则老实应聘。

结果,初中生拿着假证成为管理人员,高中生当了一名普通工人。

多年后,初中生当上了大区经理,高中生依然是个工人。

谎言终被揭穿,初中生就算被解职,也拥有了买房买车的经济实力,而高中生只能维持温饱,还落下职业病。

前几天还听到拆迁的新闻,守规矩的人按照政府的补偿标准搬走了,不守规矩的人,却在得到消息后偷偷摸摸地扩大围墙或再盖一楼,结果比老实人多拿补偿款。

还有种不守规则的逻辑经常出没在我们的生活中,我有医院认识专家熟人,为什么还要挂号?我在交警局有熟人,为什么还要遵守交通规则?

这些人碰到事,首先想到的不是按规矩来,而是利用资源差,破坏规矩来达到目的,而这,损坏了其他大多数按规矩办事的人的利益。



04



我们同情的不是老虎,而是守规则却吃亏的另一方 - 3



05



再回到宁波老虎咬人事件,在同情张某付出生命代价的同时,我们更得认清,不要罔顾规则的低成本与好处,却忘了规则被漠视背后的风险。

死者已矣,殷鉴犹在:勿以恶小而为之。

敬畏规则是种自我保护,从小事上让别人敬畏规则也是对他人的保护。

但愿老虎不要成为最后的规矩制裁者,毕竟生命的“一次性”经不起考验!

以前就有人说“比老虎更可怕的是,人们对规则的漠视”。

而我觉得更加可怕的是,存在着因为漠视规则而获得好处,或者因为遵守规则而代人受过的现象。

但愿下次提醒规则漠视者的不再是老虎,而是周围的人和制度。

我们同情的不是老虎,而是守规则却吃亏的另一方 - 4更多好文在阅读原文

原创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采写/编译整理/读者来稿,欢迎转载!转载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本文出处和具体网页链接。对未注明而擅自转载者,本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info@sydneytoday.com 商业合作: business@sydneytoday.com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